情绪困扰(2)

②对健康状况,如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作出疑病性解释,但不是妄想;
③牢固的疑病观念,缺乏根据,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经常担忧自己的身体状况,反复就诊仍无法释怀,导致正常的生活工作受影响,在家人觉得其想多了,他(她)没有问题,患者会觉得家人不理解自己,也容易和家人产生隔阂。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躯体化障碍、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
七、急性焦虑症(惊恐障碍)
惊恐发作通常起病急骤,终止也迅速。一般历时5~20分钟,很少超过1小时,可自行缓解,但不久可突然再发。
发作期间始终意识清晰,高度警觉,发作后仍心有余悸,产生预期性焦虑,担心下次再发。不过此时焦虑的体验不再突出,而代之以虚弱无力,需经数天后才能恢复。
60%的患者由于担心发病时得不到帮助而产生回避行为,如不敢单独出门,不敢到人多热闹的场所,不愿乘车旅行等,或出门时要他人陪同,最后可发展为场所恐惧症。 
惊恐发作病人也可伴有抑郁症状,有的有自杀倾向。惊恐发作与某些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十分相似,但又有实质性区别,要详细询问病史,发作时进行必要的急诊检查,如心电图、心脏听诊、测量血压等。心血管医生应该想到,惊恐发作易与某些心脏疾病急性发作相混淆,但也不可盲目扩大惊恐障碍的诊断,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惊恐障碍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与病人的个性有关。如追求绝对完美和绝对安全,使自己对一些事物的态度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对自己的健康过分敏感和关注等。 
如何治疗:
1、心理治疗:如动力性心理治疗、认知治疗、行为治疗等方法。惊恐障碍患者的个性特征常表现为对现实不满意,对人生期望过高,对疾病的性质认识不清,凡事往坏处想,总担心结局不妙。长期处于一种高度警觉状态之中,势必会产生一些歪曲的认知。同时,患者往往有焦虑引起的肌肉紧张,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引起的心血管系统与消化系统症状。因此,应用认知疗法改变病人对疾病性质的不合理和歪曲的认知,运用行为治疗如放松训练、系统脱敏等处理焦虑引起的躯体症状,往往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2、药物治疗:常用药物有抗焦虑药,如阿普唑仑、劳拉西泮、氯硝西泮、丁螺环酮等,抗抑郁药如帕罗西汀、氟西汀、舍曲林、西酞普兰等。临床应用一般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到最佳有效治疗量,维持2~6周后逐渐停药。停药过程不应少于2周,以防症状反跳。
因惊恐发作易与心脏疾病混淆,且治疗用药较为复杂,所以需要请精神科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绝大多数患者需要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同时进行。
八、睡眠障碍
在诊断失眠症时,不能把一般认为正常的睡眠时间作为判断偏离程度的标准,因为有些人(即所谓短睡者)只需要很短时间的睡眠,却并不认为自己是失眠患者。相反,有些人为其睡眠质量之差痛苦不堪,但他们的睡眠时间从主观上和或客观上看都在正常范围。  在失眠者中,难以入睡是最常见的主诉,其次是维持睡眠困难和早醒。
然而,病人主诉中通常以上情况并存。典型情况是,失眠发生于生活应激增加的时候,并多见于妇女、老年人及心理功能紊乱和社会经济状况差的人群中。如果一个人反复失眠,他就会对失眠越来越恐惧并过分关注其后果。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使得这个人的问题持续存在。 
就寝时,失眠的人会描述自己感到紧张、焦虑、担心或抑郁,思想象在赛跑。他们常常过多地考虑如何得到充足的睡眠、个人问题、健康状况,甚至死亡。他们常常试图以眼药或饮酒来对付自己的紧张情绪。清晨,他们常诉感到心身交瘁;白天的特征是感到抑郁、担心、紧张、易激惹和对自身过于专注。 
当在生活中哄孩子上床睡觉有困难时,我们也常会说儿童有睡眠困难(并非睡眠本身);照料孩子入睡困难不应在此编码,但在ICD-10第二十一章中有此分类(Z62. 0,父母照看不周)。 
临床特征:
(a)主诉或是入睡困难,或是难以维持睡眠,或是睡眠质量差; 
(b)这种睡眠紊乱每周至少发生三次并持续一月以上; 
(c)日夜专注于失眠,过分担心失眠的后果; 
(d)睡眠量和/或质的不满意引起了明显的苦恼或影响了社会及职业功能。 
主要是“睡眠的质量和/或数量”不满意是病人唯一的主诉,就可以作此诊断。如果失眠是基本症状或失眠的长期性及严重性使得病人把它看作是基本症状时,即使存在其它精神症状如抑郁、焦虑或强迫等,并不能否定失眠症的诊断。其它共存的障碍,如果症状显著、持续存在,必须采取相应的治疗时,也应予以此诊断。应当指出,大多数失眠者通常过分关注自己的睡眠紊乱,而否认存在有情绪问题。因此,必须进行仔细的临床评定,然后才能排除失眠这一主诉的心理基础。 
失眠是其它精神障碍中常见的症状,如情感性、神经症性、器质性及进食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睡眠障碍如梦魔。失眠也可伴发于躯体障碍,躺卧有疼痛,不适或服用某些药物时。如果失眠仅仅是某一精神障碍或躯体状况的多种症状中的一种,即它在临床症状中并不占主要地位,那么诊断就应限定于主要的精神或躯体障碍。
此外,另外一些睡眠障碍如梦魇、睡眠一觉醒节律障碍、睡眠呼吸暂停及夜间肌阵挛,只有当它们导致了睡眠的量或质的下降时,才能确立诊断。然而,在上述各种情况中,如果失眠是主诉之一且失眠本身被看作是一种状况,那么在主要诊断之后应附加本诊断。 
本诊断并不适用于所谓“一过性失眠”。一过性睡眠紊乱是日常生活中的正常现象。因而,由于某些心理社会应激,有几夜没睡好,不应在此编码,但如果合并其它有临床意义的征象时,可以考虑为急性应激障碍(F43. 0)或适应性障碍(F43. 2)的一部分。
九、贪食症(暴食症)
 虽然在暴食中摄入的卡路里量在患者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但是贪食症的患者均有此行为。与进食的食物数量同样重要的是,这种暴食是自己无法控制的,这一点是暴食行为诊断标准的一部分。
 另外一项重要标准是患者试图通过使用“清除术”来抵消暴食行为的影响,防止可能的体重增加。这种技术包括进食后立即自我催吐、使用轻泻剂(一种用来减轻便秘的药)和利尿剂(通过大大增加排尿次数而造成体液减少的药)。一些患者同时采用这两种办法,而另一些患者则尝试其他方法。其中的一些人采用过量运动的办法,过量运动在神经性厌食症中更常见。实际上,在Davis等(1997)研究的患者中,57%的神经性贪食症患者存在过量运动,而在神经性厌食症患者中这个数字为81%。还有些人在两次暴食之间长时间地禁食。在DSM-IV中,神经性贪食症分为两个亚型:清除型和非清除型(锻炼或禁食)。但实际上,非清除型很少见,只占贪食症患者的6%~8%。
而且研究还发现,清除型与非清除型并无差别,在精神病理学的严重程度、暴食发生频率、严重的抑郁症和恐惧障碍的普遍性上均无差异。由此引出的问题便是:非清除型是否是一个有用的亚型。
清除并不是减少卡路里摄入的有效方法。催吐大概能减少50%的卡路里摄入,但与进食间隔越长,效果越差;轻泻剂或其他方法所发生作用的时间与暴食的间隔太长,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效果。
在DSM-IV诊断标准之外的另一个更重要的诊断标准是心理特征描述。在某位女性个案中体现的是: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成功,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的魅力及自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她的体重和体形决定的。Garfinkel(1992)提到在107名寻求治疗的患神经性贪食症的妇女中,有97%具有这种心理。
近来的调查都支持这一点,本病患者具有下列一组主要特点:暴食性行为、清除性行为及对体形的过分关注等。
十、厌食症
厌食症并非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病人节食也不是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症状。
【诊断标准】
(1)明显的体重减轻比正常平均体重减轻15%以上,或者Quetelet体重指数为17.5或更低,或在青春期前不能达到所期望的躯体增长标准,并有发育延迟或停止;
(2)自己故意造成体重减轻,至少有下列1项:
①回避“导致发胖的食物”;
②自我诱发呕吐;
③自我引发排便;
④过度运动;
⑤服用厌食剂或利尿剂等;
(3)常有病理性怕胖:指一种持续存在的异乎寻常地害怕发胖的超价观念,并且病人给自己制订一个过低的体重界限,这个界值远远低于其病前医生认为是适度的或健康的体重;
(4)常可有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广泛内分泌紊乱。女性表现为闭经(停经至少已3个连续月经周期,但妇女如用激素替代治疗可出现持续阴道出血,最常见的是用避孕药),男性表现为性兴趣丧失或性功能低下。可有生长激素升高,皮质醇浓度上升,外周甲状腺素代谢异常,及胰岛素分泌异常;
(5)症状至少已3个月;
(6)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此时只诊断为神经性厌食);
(7)排除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如脑瘤、肠道疾病例如Crohn病或吸收不良综合征等)。
【说明】
(1)正常体重期望值可用身高厘米数减105,得正常平均体重公斤数;或用Quetelet体重指数=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的平方进行评估;
(2)有时厌食症可继发于抑郁症或强迫症,导致诊断困难或在必要时需并列诊断。
进食习惯量表
如果你同意其中一个陈述,请打勾:
1、 当我感到伤心时,进食能帮助我得到安慰。 
2、 当我感到紧张时,进食能帮助我平静下来。 
3、 如果某人待我不好,我的反应是吃东西。 
4、 如果我正感觉失落,进食可能会让我心情变好。 
5、 当我真正感到愉快时,进食使我感觉更好。 
6、 吃某些食物会让我有内疚感,但我发现我吃这些食物比别人更多
       (那些食品是________)。 
7、 当我感到紧张时,我比平时进食更多(例如,面对人际关系问题、考试、或工作、迁移、学校出现重大变化)。 
8、 如果我与自己在意的人发生冲突,进食能使我感受好些。 
9、 当我感到无聊时,一般不会吃东西。 
10、如果我感到自己不够格,我发现我自己想要吃东西。 
11、如果感到事情失去控制,我好像比平时吃得更多。 
12、如果我和某人生气,进食不能使我感觉好些。 
13、如果我厌恶我自己,我想要吃东西。 
14、我在考试复习时经常吃零食。 
15、当事事都不顺心时,我不像平时吃得那样多。 
16、如果某人嘲笑我的长相,我发现我自己想吃东西。 
17、当我感到自己将要出现情感爆发时,我感到如果我吃东西会好些。 
18、如果我在某些事情上遭遇失败,我不像平时吃得那样多。 
19、如果我感到被利用,吃东西会使我感觉好些。 
20、当我感到紧张和处于压力之下时,我发现我常常吃得更多。 
21、当我孤单时,我吃的更多。 
 这些信息可增强你对思维、情感和行为之间关联性的意识。也可以将这些信息纳入治疗中或者日记中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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